首页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旧站栏目保留>>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正文
华侨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9-26  作者: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的规定

为了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水平,对我校硕士生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适应我国现代化建筑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硕士生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学术水平。

3.身体健康

学制与毕业

  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二年半至三年。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尤其是应用型研究生可酌情缩短为二年至二年半;同时鼓励学业优异者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凡是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提前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者,可提前进行答辩,通过者提前毕业。逾期不能修满学分或不能按期完成论文,视具体情况处理。

二、课程设置
  文科硕士生至少应修满40学分,理工科硕士生至少应修满36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毕业考取的研究生及同等学历考取的研究生必须加修4学分;或加修两门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语,三至四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应修满22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得超过总学分的三分之一。各门专业必修课的学分需按课程的类别和份量定学分,并经研究生处认可。
  每让研究生学位课程和主要选修课程都必须制定教学大纲并定期进行修订。学位课程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一)必修课程:所有学位课程都是必修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5学分)
  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参加《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课的学习。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课内安排36学时,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参加《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课的学习,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课内安排54学时,成绩合格者,记3学分。
  文科专业加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学习时间一学期,课内安排54学时,成绩合格者,记3学分。
  2.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共6学分)
  第一外国语分为基础外语与专业外语两部分。基础外语安排一学年,180学时,5学分,由学校统一开课。专业外语可单独开课或与专业课学习与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相结合,由硕士点组织安排,合格者记1学分。
  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的硕士生必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才可获得硕士学位。入学前二年内参加过六级考试且成绩在优良(85分以上)者,经申请和批准可以免修基础外语,入学前二年内参加过六级考试且成绩达70分以上者,经申请和批准可以免修基础外语的课堂学习,但必须参加学期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合格。
  3.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11-13学分)
  硕士生应修3-4门专业学位课程。同一学科专业可开设一、二门共同的专业学位课程。鼓励同一学科或相关各专业共同开设反映学科前沿和发展动向以及学科方法的专题课。
 (二)选修课程(12-14学分)

  1.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学习时间为一年,必须在第一外国语通过,同时得到导师同意后才能选修,课内安排108学时,记3学分。
  2.鼓励选修跨系、跨专业研究生课程或与专业关系密切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3.凡未修过《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硕士生均应补修,不计学分。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生,应根据专业需要补修某些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由导师安排,补修的课程不记学分。
 (三)教学实践(2学分)
  教学实践是必修课,硕士生参加大学本科教学实践应不少于60学时,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可计入教学实践时间。硕士生教学实践结束后,应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
凡在大专院校从事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的,可申请免去教学实践。

三、课程考试
 (一)研究生课程的命题应以考察独立思考和钻研问题的能力为主。
 (二)考试方式:必修课以笔试为主,其他课程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等多种形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任课教师均应于考核完成的一周内填报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系,一份存研究生处),并将公共课试卷交研究生处统一保管。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其他课程由各硕士点组织,并妥善保存试卷。
 (三)评分标准:课程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后折为五级记分。学位课程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为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采用五级记分制的,其标准: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以"通过""不通过"记分。
 (四)缓考、补考和作弊处理
 缓考:研究生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经任课教师同意,系主任批准(公共课须研究生处批准),可缓考。补考: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立即取消学籍;如果有一门考试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及格,取消学籍。选修课程如不及格,欲取得该课程学分,须补考或重修并取得及格成绩。对在考试中作弊的研究生,除给必要的纪律处分外,该门课程成绩以"0"为登记,并注明"作弊"字样。是否给予补考,须在一年后由硕士点和研究生处视其错误情节和对错误的认识来决定。
 (五)成绩管理
  各系(所)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对各课程的试卷和《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定要及时收齐,妥善保管,并将每学期研究生成绩报送研究生处,公共课试卷存研究生处,专业课试卷存系。

四、硕士生应在入学一年半后接受统一安排的中期水平考核,其办法见专门文件。

五、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在硕士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生至少要用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学位工作的一个不可少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应第三学期(最迟第四学期前半学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导师审核后,在教研室(或研究室)作开题报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一份由硕士点保存,一份送交研究生处备案。凡是没有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或未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送交研究生处备案者,一律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的社会调研工作,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社会调查是撰写学位论文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对待,加强管理。研究生在进行社会调查之前,应提交调查提纲,说明调查的目的及内容。完成社会调查后应提交被调查单位的评语和调查报告。导师应根据研究生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写出评语,并以"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合格者可以计学分。凡未提交被调查单位的评语和调查报告的,不得办理申请学位有关手续。
 (四)鼓励研究生选择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
 (五)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各环节的指导,注意帮助研究生做好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工作和论文发表工作。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关闭

版权©2019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电话:(0595)22691795   邮编:362021E-mail: wyx@hqu.edu.cn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工信部备案号:闽ICP备11002060号-4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