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科研处文件
科研〔2011〕40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实现福建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应用对策研究、福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学科体系建设研究四个专题。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应用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应用对策研究)。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扶持项目)。
四、《课题指南》条目除应用对策研究专题外,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五、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博士扶持项目申请人应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同时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截止2011年5月31日前,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在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结项材料已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除外。
七、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给予撤项处理。
八、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扶持项目)1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九、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专著要在二年内完成。
十、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结项。著作公开出版后需报送我办三套。
十一、申报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1、项目指南、项目申请等所需材料见附件并下载。本年度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数据代码表等均有变动,请申报者务必使用2011年版。
2、《申请书》封面上的“负责人所在单位”、“五、经费预算”的“经费管理帐户、账号、开户行”栏以及“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我处均已填好,请勿改动,并由我处负责加盖相应的公章。
3、项目申报者须提交3份纸质项目申请书和6份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材料统一用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华侨大学-姓名-省社科规划项目论证活页)请发送至科研处社会科学科邮箱:kycsk@hqu.edu.cn。
4、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22693632,联系人:陈巧玲。
附件:
1、2011年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11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新版)
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11年版)
4、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2011年版)
华侨大学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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