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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4-05-17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开展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活动,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位推荐名额:

研究生推荐名额1名,本科学生推荐境内生名额9名,境外生名额2名。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本科境内生2名,境外生1名;研究生1名。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情况。

2.参评的研究生须满足:

(1)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学生须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港澳合侨及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均不低于90分;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满足一年即可);

(3)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为编制2024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参评优秀毕业生填写《华侨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见附件2)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入图片),同时附个人正面非自拍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外国语学院XXX事迹材料”。

2.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于5月22上午12点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

3.请于5月23日上午12点前报送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包括信息收集表(附件1)、《华侨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附件2)、入学以来成绩单、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外院304,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2509058227@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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