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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4-06-20

各位同学: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与名额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学院: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1人(正选)、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1人(备选)。注意:2023级新生无学年成绩所以不具有参评资格;基于激励学生在校继续勤奋学习的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毕业班学生。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和申请情况,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申请者于6月25日下午17点前将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个人有效证件、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1156486932@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2.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

4.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

2024年6月20日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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