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与名额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学院: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1人(正选)、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1人(备选)。注意:2023级新生无学年成绩所以不具有参评资格;基于激励学生在校继续勤奋学习的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毕业班学生。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和申请情况,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申请者于6月25日下午17点前将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个人有效证件、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1156486932@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2.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
4.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