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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4-04-15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 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及招生人数

招生导师及邮箱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人)

陈文革(wengerchen@163.com

翻译与跨文化研究

(2人)

王建华(15651@hqu.edu.cn)

朱琳(julie8688@hqu.edu.cn

国别与区域研究

(1人)

黄日涵(bhrh2000@163.com

备注:因招生计划有限,本博士点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方向来组织报考和复试录取,考生确定报考导师前务必要仔细阅读学院发布的报考录取规则并事先征得报考导师同意

二、 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申请审核,本年度不开展硕博连读招生。

申请审核是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向外国语学院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直接参加专业复试的招生方式。考核选拔全过程由本博士点招生考核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专业复试选拔工作按本博士点各方向组织进行,按照学校规定组成专业考核小组,负责本方向专业复试考核和选拔工作,各方向复试小组须在本博士点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和统一管理。

三、 学习方式与报考(录取)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都是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报考(录取)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6.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申请人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方可报名并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

8.为确保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考生需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良好的知识背景,外语水平(如口语和书面表达、翻译能力等)优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备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具有与同等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如雅思、托福等)

五、报名及提交材料

1.凡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不用缴纳报考费);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7日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才算网报成功。

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报考导师只能填报一人,填报多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报考资格。

3.寄(送)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考生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送)到学院,(务必用EMS邮寄),逾期不再受理(请在寄出后,发邮件到waiyuan@hqu.edu.cn ,写明邮寄时间及单号以备查;邮寄材料以寄到时间为准)。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5点前联系学院,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iyuan@hqu.edu.cn(邮件标题以“硕士毕业院校+姓名+申请审核制 +拟报考导师”命名)。正式考核前三天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

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需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若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专业四级/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9)硕士阶段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生)

(10)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1) 个人陈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不超过2000字(中文);

(1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要求用英语撰写);

(1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原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的违规行为。

以上材料请通过邮政EMS邮寄以下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307办公室,收件人:邱老师,电话: 0595-22692352;邮编:362021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申请考核”)

特别注意: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2,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六、 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

学院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材料复审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

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第二外国语(日语或法语):笔试,满分100分,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主要考核语言基础、学科知识与科研能力。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5名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注重考核外语表达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学术兴趣、研究潜力等。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录取确认

(1)按申请考生的报考研究方向及导师、考核成绩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学院官网信息,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考核总成绩低于60 分(满分100分);

②单项科目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 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⑤抄袭论文以及其它学术不端者。

(3)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须在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等材料寄送到学院,其中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寄达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

(4)录取前学院将再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方可录取。

(5)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 )。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学校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93678, 22692539。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复试和录取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布。

4.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考生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邮箱:waiyuan@hqu.edu.cn

咨询电话: 0595-22692352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拟录取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或学籍。

2.上述规定和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华侨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3649.htm)。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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