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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07-03-14

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日期:2007年3月14日


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现根据外国语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办法:

一、外国语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八必须”: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学年必须参加实践活动至少一次(含青年志愿者活动、学雷锋、清明节扫墓、春之声、党团知识竞赛等);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年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校院举办的“三下乡”等活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报名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军训活动,递交较有质量的社会实践报告一篇;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到学生党建室阅览书籍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生党员每月一次或每学期累计不少于4小时,学生党建室每学期统计并张榜公布一次;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必须递交读书笔记一篇(作为思想汇报上交党建室),字数不少于2000字;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重视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关注国际国内形势,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一篇,内容以写实为主;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校院组织或举办的各类活动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缺席;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应模范遵守校规院纪,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带头开展学风建设,争创优秀团支部、优良学风班级;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应严格遵守学生社区管理的有关规定,争创优秀宿舍;

二、外国语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八不准”:

入党积极分子经推选参加校党校第四分校培训不合格者不连续进党校学习;

考试有课程不及格者,一年内不能列为重点考察发展对象;

学习绩点名列班级总人数的倒数二分之一者原则上不能发展;

一年内参加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无故缺勤达两次者(含两次),延长考察期半年;(活动包括:业余团校、升国旗仪式、校运会、文明校园评估、大合唱等重大活动)无故缺勤达三次者,不能发展;

在校期间有参与宗教组织的,不能发展;

学习绩点未达到3.2者原则上不能发展;

英语专业学生未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日语专业未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和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原则上不能发展;

因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被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不能发展。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0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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