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南
一、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
(一)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
(二)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要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
(五) 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六)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建党工作中的经验。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七)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讨论党支部及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法乱纪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或处分。
(八)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还可以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建设的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事迹介绍等等。
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措施
(一)加强教育 要对党员进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使党员懂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提高过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二)健全制度 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每月开会一次。党支部每学期召开1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月要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党的组织生活,一般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每个党员应该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员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向党组织请假。
(三)注意效果支部委员会对组织生活会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内容,每次会议要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使党小组长和党员做好准备,讲究会议效果。
(四)督促检查 党支部要具体帮助党小组安排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自行脱党。
(五)支部还要争取学院党总支的指导和帮助。支部民主生活会应邀请学院党总支领导参加。
三、党内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这是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
(一)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党外积极分子参加。同时,可请学院党总支派员参加。
(三)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维护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每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阶段的发挥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五)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一周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学院党总支,以便学院党总支派人参加。
4)支部委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6)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会后应向上报告。
7)如有必要,学院党总支要派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8)以《党支部工作手册》为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 会后工作
1)会后,要向学院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学院党总支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4)对未经学院党总支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六)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对支部党员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应付。
华侨大学外语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部分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我院学生的基层组织,是学院学生党组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学生党支部在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努力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同学,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为学校和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第二部分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向按专业、分年级设置党支部的模式转变。目前,党支部分为研究生党支部、毕业班第一党支部、毕业班第二党支部、日语学生党支部和英语学生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秘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委会设书记1人,由支委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报院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一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并报院党总支审批和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 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应推选党性强、品质好、热爱党的事业,胜任工作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或学生工作的老师担任。
第三部分党支部的职责
第六条 党支部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同学,保证学校党委和院党总支的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会同党建室,制定并实施本支部党员和所覆盖的学生班级中申请入党的同学的思想教育计划,坚持政治学习制度。
2、及时分析、了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并做好工作,对先进模范事迹要及时表扬宣传、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
3、要协助院党总支,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敢于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第四部分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防止个人说了算。正确处理好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
第八条 坚持联系群众制度。支部中的学生党员除了联系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外,还应密切联系一般群众。联系一般群众包括: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我院广大同学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尤其是学习成绩落后者、生活困难者、心理问题者等),了解他们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对于联系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支部要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员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
第十条 坚持保密制度。党支部要以身作则并教育广大党员遵守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尤其是对在支部讨论重大事宜(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等)时的不同意见,应进行保密。
第五部分学生党支部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党支部工作目标
(一)思想政治工作
1、认真组织广大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和形势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2、有计划地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形式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要求党员牢记党的纲领,宗旨,组织纪律和优良作风,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提倡吃苦奉献精神。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监督和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熟悉党内的各种生活制度。
(二)组织建设工作
1、按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按期(每一年换届),进行党支部改选,新任党支部书记上岗后必须认真学习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2、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至少每学期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1次)、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和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由支委会事先确定,并提前通知党员),有完整活动记录,且必须做到出勤率高,请假制度严格。根据院党委和所属党总支每年的工作要点,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向全体党员报告。
3、发展新党员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公示、政审,有计划、有重点,按程序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年初要有计划、年末有总结。
4、按规定收缴党费,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做好党内统计、报表等工作。
(三)作风建设工作
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院系、学生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社会工作和日常表现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考核评估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参见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支部评估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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