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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任选课开课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5-01-14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学校要求各学院开出人文科学、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音乐美术等多种学科的任选课,供学生选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采用网上填写《校设任选课开课计划表》的办法,请开设校任选课的教师于2015年 1月20日之前登入到教务处主页 教师服务 校选课进行填写。
二、教师的用户名可以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查看,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与用户名一致,教师可在登陆后进行密码修改。
三、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后,经学院领导批准,教务处审核后才允许开设校任选课。开课教师必须在网上填写完《校设任选课开课计划表》后自行打印一份,并由学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于1月26日前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由于部分选修课将在厦门校区上课,故开课老师必须选择所上课程所在校区。
五、校任选课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上课。每门课程一般最多不超过36学时、2个学分。(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请在开课计划表上注明。)泉州校区多媒体教室周六上午以及周日上午暂不开放使用,请有需要在周末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老师将课程安排在周六下午、晚上和周日下午、晚上。上课时间从第3周开始,第14周结束,最后一周(即第14周)为考试时间。开课教师请于下学期第2周星期五前自行到教务处网站查询校设任选课课程表。
六、为了确保厦门校区所开设校选课的数量和质量,学校希望公管学院、文学院、法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学院、旅游学院、通识学院、心理辅导中心等单位应有计划组织和鼓励老师为厦门校区开设至少2-3门跨学科选修课程,以保证工科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
七、非教学单位的教师一般不允许开设校选课,如申请开课须经教务处审核。
八、为方便校选课老师跨两校区授课,本学期视频教室继续使用。主讲地点泉州校区经梯3-2,接收地点厦门校区C4-102,若有意使用互动教室授课的老师,可在校选课开课计划表中注明。

教 务 处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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