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11-01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黄若青、范慧琍校友伉俪的捐资支持下,学校决定设立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热心服务学校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1.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校级奖学金评选条件执行。

3.学院分配1个名额。

二、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8.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50%)。

三、材料报送

1.11月2日下午15:00前,各班将班级申请的同学汇总好,并将《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和每位同学的证明材料打包好,发送到邮箱2742366733@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1日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黄奕聪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关闭

版权©2019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电话:(0595)22691795   邮编:362021E-mail: wyx@hqu.edu.cn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工信部备案号:闽ICP备11002060号-4


微信公众号



 

 

 

 

 

 

 

 

 

 

 

工信部备案号:闽ICP备110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今日访问: 次 / 总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