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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07-06

根据华侨大学教务处《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教务〔2021〕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通知。

本通知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通知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推荐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参加推荐学院的综合排名。

二、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推荐名额

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划分,待学校名额分配后,进行划分。

2.为充分使用好学校宝贵的推免名额,已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请申请推荐的学生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

四、推免生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本科前三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无挂科记录。

3.外语水平具体要求:被推荐人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英语表达能力。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以英语专四成绩不低于60分或《综合英语(一、二、三、四)》四个学期的第一次成绩为考量(刷绩点不算),其中,《综合英语(一、二)》成绩各占20%,《综合英语(三、四)》成绩各占30%,四个学期《综合英语》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日语专业学生以日语专四成绩不低于77分或日语N1成绩达到126分或《基础日语(一、二、三、四)》和《高级日语(一、二)》六门课程第一次成绩为考量(刷绩点不算),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因参加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或疫情等特殊原因而错过上述课程及专业四级考试的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若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GRE成绩不低于320分,或GMAT 成绩不低于650分,或剑桥分数量表不低于176分,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60也具备申请资格。以上考试成绩均必须有网上正式公布的成绩或相关证书作为证明且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四)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荐学院的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5%)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5%)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6大类,Z1权重为2%,Z2、Z3权重为3%,Z4权重为4%,Z5权重为8%,Z6权重为5%,具体按照学院综合能力成绩赋分办法执行(附件1)。

(五)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

(六)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

1.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申请者,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成绩水平按外语水平具体要求(本细则第四条第三点)的90%分数核算,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分。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作为主力成员(前两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由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全国赛,联合主办的以最低联合单位为准),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获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具体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与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联合制定,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

(4)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5)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6)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联合组成。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严格把关,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给出答辩认定结论。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3.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荐名额占学生所在学院推荐指标,指标不少于2名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学校划拨的指标中划定一定比例名额给此类学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向上取整)。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可在不低于上述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提高本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择优推荐。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本校研究生导师除外)或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各项成绩及获奖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对目前尚未获得且预计将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的正式成绩及获奖证明文件,参与推免同学于推免当年9月1日提交新增佐证材料等。

、考核办法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5%)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5%)组成,满分100分。学习成绩绩点由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综合能力成绩根据学生填写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算得分。

预报名时间及工作要求

1.7月7日下午16:30前凡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免的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卢宝军老师处,我院将对预报名学生组织开展基本信息筛查、申报材料预审核以及综合成绩测算等工作。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华侨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

(3)等级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2.根据预报名情况,我院于9月6日完成2024年推免工作正式报名,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向学校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并在外国语学院网页公示。

3.按照学校推免《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我院将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按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给出答辩认定结论。

4.我院本年度推免工作正式通知以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推进信息公开,保证公开、透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生资格审查、综合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含候补)等重要事项向学生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

推免生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后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资格。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进行全校范围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组织被推荐学生履行相关手续。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即具备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推免当年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推免生工作的人员,应当申请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

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提出申诉,应按《华侨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流程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其他事宜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对已被接收者通知接收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学院设立推免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92420。

附件:

1.外国语学院综合能力成绩赋分办法

2.华侨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7月6日

附件:

外国语学院综合能力成绩赋分办法

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6大类,Z1权重为2%,Z2、Z3权重为3%,Z4权重为4%,Z5权重为8%,Z6权重为5%。Z1、Z2、Z3、Z4、Z5、Z6二级项目可累加,但总分不能超过权重值。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权重为2%。

2、参加志愿服务类(Z2),权重为3%。

(1)星级志愿者加分细则:

志愿汇星级

加分标准/项

五星

3

四星

2.5

三星

2

二星

1.5

一星

1

(2)外事志愿服务活动加分细则:

所参与的外事志愿服务必须是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按0.1分/天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备注:

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3、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权重为3%。

(1)到国际组织实习(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org.cn/index.html、人社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jzzrcfw/两大平台中可查询)并取得相应的工作鉴定,工作鉴定优秀者加2分,良好者加1分,合格者加0.5分。

备注:国际组织实习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若一人担任多个职务,则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2)学生工作(上限1分)

承担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工作满一年,且考核优秀,加1分。

4、科研成果类(Z4),权重为4%。本规定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著(即学术论文、专著、编著和译著等)、发明专利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学术论著:

①必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②学术论文奖励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规定的一至三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2.5分;在本科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1.5分;在其他普通CN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1分。

③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部加2分,以第二作者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部加0.5分,需提供已正式出版的具体实物作为佐证材料(须有ISBN号),其学术成果奖励分由评审小组参照学校和学院有关成果级别认定的文件予以确认。

(2)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加1分;授权实用型专利,第一发明人,加0.75分;若专利转化为实用产品,追加1分。

备注:需要授予专利权并获得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立项并结题,加2.5分;省级立项并结题,加1.5分。课题组成员中,学生排序第一的,按相应等级标准加分;学生排序第二的,按相应等级标准的70%加分;学生排序第三的,按相应等级标准的50%加分;学生排序第四的,按相应等级标准的30%加分;学生排序第五的,按相应等级标准的20%加分;排序≥6,不加分。同一类别取最高项加分。

5、竞赛获奖类(Z5),权重为8%。

(1)三大科创赛事加分细则

赛事

级别

“互联网+”

获奖等级

加分数/项

“挑战杯”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项

“创青春”

获奖等级

加分数/项

国赛

金奖

8

特等奖

(一等奖)

8

金奖

8

银奖

6

二等奖

6

银奖

6

铜奖

4

三等奖

4

铜奖

4

省赛

金奖

3

特等奖

3

金奖

3



一等奖

2



银奖

1

二等奖

1

银奖

1

备注:

①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赛事省赛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均为前三位或参赛队员中前40%)。

②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三位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5%加分、排名第三按90%加分;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40%(四舍五入)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5%加分、排名第三按90%加分,以此类推。

③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

④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2)学科竞赛类加分细则

类别

加分标准

备注

1.“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竞赛(演讲、阅读、写作):全国一等奖4分;全国二等奖3分;全国三等奖2分;全国优秀奖1分。

2.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全国一等奖4分;全国二等奖3分;全国三等奖2分;全国优秀奖1分。

3.“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竞赛(演讲、阅读、写作):省赛特等奖2分;省赛一等奖1.5分;省赛二等奖1分;省赛三等奖0.5分。

4. 全国口译大赛:省级特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1.5分;省级二等奖1分;省级三等奖0.5分。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全国特等奖2分,全国一等奖1.5,全国二等奖1分,全国三等奖0.5分。

6.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华南赛区)获奖:特等奖2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7.其他类(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如有特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则均不计分)。

1.学科竞赛仅限由学校、学院组织或批准参加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

2.同一类别竞赛获奖,只取最高奖的加分;

3.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4.学科竞赛级别认定如有争议,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权重为5%。

(1)荣誉类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5分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

4分

获市级荣誉称号

3分

获校级荣誉称号

2分

获院级荣誉称号

1分

备注:

①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②同种类别荣誉称号不同级别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③院级同类别荣誉不累计加分。

(2)其他类(能力证书)

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取得英语/日语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一级2.5分,二级1.5分,三级1分。

获CATTI国际版A级证书加0.5分。

华侨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号


相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电子 邮箱


英语成绩

四级:

六级:

其他:

GPA(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 排名


同专业应 届本科生 人数


获得校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科研成果情况(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后)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认同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是宝贵且有限的资源,为此,我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向学校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2.在本人被确定取得2024年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不主动、随意放弃推荐资格,被接收后不再参加就业分配,同意学校不予发放就业推荐表;

3.在本人被确定接收为推免生后,不再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同意学校不予打印制作出国中英文成绩单;

4.本人愿意遵守上述三条规定,如因各种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愿意接受学校有关处理,包括将本承诺书寄达本人所去单位。

承诺人:

2023年 月 日

单位 意见

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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