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在校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0月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条件和范围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 2022-2023 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4.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 2023 年版《学生手册》。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6.学生填写填写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时间提交到指定邮箱。
二、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 90 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8.社区表现分不低于 98 分。
三、校级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校级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25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2000 元/人。
2.申请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50%)。
三、材料报送
10月14日中午12:00前,各班将班级申请的同学汇总好,并将《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校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和每位同学的证明材料打包好发送至邮箱2734240132@qq.com。
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9日